党务公开意见 、建设收集后反馈处理制度
为更好推进党务公开工作
,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
,根据《中共岳西县委关于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实施意见》
,制订本制度
。
一
、意见收集
:由党务公开领导办公室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
、召开座谈会
,联络监督员
,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
,收集广大党员
,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
,整理后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
。
二
、意见处理
:对领导
、党员
、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
,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
,对重要意见和建议
,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
,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报
,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
,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
,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
,要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
,对于能马上办理的建议
,原则要在5天内办理
,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
,要解释原因
,创造条件
,尽快办理
。
三
、意见反馈
:对党员
、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
,各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
,署名提出的意见建议
,要由部门或单位负责同志当面答复
,并进一步听取意见
,严禁出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
,置之不理现象
,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
,对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脱不办
,造成严重影响的,按《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》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
。